为繁荣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,鼓励和培育中青年学者,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专委会”)决定设立优秀成果奖,定期对涉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学术论文、学术专(编)著作进行评选、颁奖。为此,特制定本评奖条例。
一、成果评奖原则。质量为先,奖掖后学。
二、评奖成果认定。学术论文及专著以在国内公开发表和出版为主。
三、参评成果时限。论文评奖每年一届,评选上一年的成果。学术专(编)著自2016年起,每两年评奖一次(第一次专编著评奖起止时间:1949年10月至2015年12月)。
四、成果评奖标准。所有成果以学术质量为主,适当考虑文摘、转载、学者征引等影响因子。
五、成果评奖程序。中国土司网发布评奖公告;著作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专著原件2本;专委会评奖委员会集体评定;中国土司网公布评奖结果;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年会颁发获奖证书。
六、其它相关事宜
(一)成立专委会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。评奖委员会共11人,由专委会主席团主席、知名专家和相关单位领导构成。
(二)设立评奖办公室。评奖办公室设在长江师范学院,由该校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评奖工作。
(三)成果评奖回避。评奖委员会成员放弃论文类成果奖项的评选权利。
(四)评奖成果异议。条例解释权归评奖委员会,其它未尽事宜由专委会主席团商定。
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
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